诉讼文书送达日期
临海市律师网
2025-05-01
针对您提出的如果受送达人拒绝签收诉讼文书的情况,根据相关规定,送达诉讼文书时,若受送达人拒绝签收,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,说明情况,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,由送达人、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,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;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,并采用拍照、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,即视为送达。此时,以拒绝签收之日或留置送达之日为送达日期。这依据的是《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,可通过公告送达方式。具体操作是:在法院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,或在报纸、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,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六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此时,公告期满之日视为送达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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